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

- 戀愛後遺症 -

昨晚我們4人班相聚,去了尖沙咀厚福街的"芭提雅"吃晚飯,
老實說,我1特別喜歡泰國菜,不過也不算很討厭。



飯後,又是老牌的"飲杯野"。
再次去了諾士佛台的11樓JOE'S,這是自己米米貼上擲標後常去的BAR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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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正題,這次說一說,戀愛後遺症。

不知你自己有沒有察覺得到,當你和某人分手後,
仍然被那人影響著。

例如,你總是在新情人身上尋找那人的影子,
或是你會開始這段新戀情,是因為新人身上有那人的影子,
可能是外貌,聲線,性椒,喜好,甚至只是一個微小的動作。


又或是,與舊情人一起時的習慣,在分手後仍然繼續著。

該說被那人影響得很深,還是那個影響像藥物一樣,讓你上癮?

但亦有種相反,就是原來有的習慣,
因為和那人分手後,消失得無蹤。

刻意的。


首領也曾經有過戀愛後遺症:
某任女友令他繳得極度好色。
事緣該任女友極其"性鬥士",在她的調教下,
首領就不能自拔了,哈哈。

WING則是,無論和誰戀愛,總會與初戀比較。

我呢,則是繼承了前男友的喜好。
而這些喜歡是我本來不喜歡的。

小米是,不管和誰人開始,都總會帶著疑心。

不過,所謂的後遺症嘛,
我覺得只是因為還沒出現一位可以改變自己的人,
所以那些後遺症才存在著。
只是,一旦出現了某個人,
我們又會再度被他/她改變,
變成戀愛現存症。

人,就像一張白紙一樣,
接觸不同的人事物,
就會沾染上一點顏色。

或會慢慢退色,也可以歷久常新。

這是好事,
因為如果你不版沾一點顏色的話,
你的人生該會多無趣。

這也是壞事,
太多顏色,變得混亂不堪。



戀愛後遺症
因為某個人而染上,
也可由另一個某人改變而痊癒。

然後染上  下一個症狀。

一直染上,
因為我們一直在戀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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